鄞人职〔2010〕35号
转发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关于做好全市
专业技术人员公需课科目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
各镇(乡)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、区级机关各有关单位:
现将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《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甬人培中〔2010〕5号)发给你们,请参照执行。
我区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将不另行安排,有需要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与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联系。
联系人:蒋老师、吴老师
联系电话:87117114、87139160; 传真:87117114
联系地址:人才大厦5楼继续教育部(柳汀街557号)
二〇一〇年六月九日
主题词: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 公需科目 通知
宁波市鄞州区人事局 2010年6月9日印发
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专业技术人员
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
市直各有关单位:
为全面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,进一步推进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,根据市人事局《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》(甬人培〔2009〕3号)文件精神,现将2010年宁波市人事局培训中心全市专业技术人员《合作与共赢》、《科技与创新》、《维权与侵权》三门公需科目的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考核形式及经费
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个人教材自学、面授辅导等形式对公需科目进行学习,考核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。培训考核工作经费由市财政列支。
二、培训考核效用及登记
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,成绩合格者按照20学时/门记入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》。参加公需科目考试的学员,可在考试结束7天后登陆“中国宁波培训网”(www.rcpx.net)点击“成绩查询”栏输入“准考证编号”查询成绩。成绩合格者请随带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》到市人事局培训中心继续教育部(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5楼520室)进行学时登记、验印。
三、培训工作考试安排
三门公需科目2010年全年拟定安排两次面授辅导培训和考试。培训师资由市人事局培训中心聘请,时间一天,原则上在考试前一星期组织实施,全程参加面授辅导的学员可以20%的听课分数计入总分。三门公需科目的授课老师分别为:
《合作与共赢》授课老师:赵全军,男,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、宁波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人才所副所长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副教授。
《科技与创新》授课老师:张雅静,女,宁波市委党校哲学教研室副教授。
《维权与侵权》授课老师:郑曙光,男,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
上半年三门课程培训考试安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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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科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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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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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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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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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地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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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合作与共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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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9日(周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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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联谊宾馆
五楼联谊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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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27日
(周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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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湖大楼
(南站东路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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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科技与创新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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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03日(周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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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湖大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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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0日
(周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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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湖大楼
(南站东路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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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维权与侵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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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17日(周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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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湖大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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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4日
(周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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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湖大楼
(南站东路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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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培训教材及报名要求
1、报名时间及要求。需要参加公需科目考试和面授辅导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,请于6月7日后到宁波市柳汀街557号市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8号窗口报名。
《合作与共赢》考试和面授辅导培训报名时间为6月7日-6月16日;《科技与创新》考试和面授辅导培训报名时间为6月7日-6月28日;《维权与侵权》考试和面授辅导培训报名时间为6月7日-7月12日。
2、培训教材。《合作与共赢》、《科技与创新》、《维权与侵权》三门公需科目教材由浙江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。学员报名时,可同时购买培训教材,教材费按实收取,每本教材费17.5元。
3、准考证下载。届时请已经报名参加上述三门公需科目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,于考试前5天内在中国宁波培训网 “2010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准考证下载”处下载准考证,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,随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考试。
4、培训考核工作联系。各行业主管部门如有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事宜,请与我中心继续教育部联系。
联系人:蒋老师、吴老师
联系电话:87117114、87139160; 传真:87117114
二○一○年六月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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